与会计工作想比,出纳工作内容简单,但是它在整个财会工作流程中也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出纳工作人员接触的现金较多,所以出纳人员在工作中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才能防止营私舞弊的行为发生呢?
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指内部牵制原则或者说钱账分管原则。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钱账分管原则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
老师指出,实行钱账分管,主要是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止工作误差和营私舞弊等行为。
《会计法》专门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由于出纳员是各单位专门从事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根据复式记账原则,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然引起收入、费用或债权、债务等账簿记录的变化,如果把这些账簿登记工作都由出纳员办理,会给贪污舞弊行为以可乘之机。
所以,钱账分管是出纳工作的一项重原则,希望各单位都能遵循,以维护和单位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