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成立条件及要求
据统计,在欧美国家,大约60%的休闲旅游和40%的商务旅游都是通过线上预订,在我国这个比例只有5%到10%,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国家旅游局近已经提出,要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显著提高信息技术在旅游业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使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全面信息化。
首先,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二,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
三,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助理会计师一人。
四,注册资金 按照规定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五,缴纳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10万元;
国际旅行社办理入境业务60万元;办理出境业务100万元。
六,开办申请
开办国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
开办国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七,开办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
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
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7、旅行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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